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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省总工会工作动态
| 省总工会十一届六次全委(扩大)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议》 |
2010-3-3 本文访问次数: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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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决议》主要内容:(一)加强学习型工会建设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工会干部头脑,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指导和推动工会工作,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推动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,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思想理论水平。(二)加强工会民主集中制建设。健全完善各级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,保障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,落实会员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、选举权,完善会员(代表)大会制度,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(三)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。加大工会干部协管力度,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,不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。(四)加强基层工会和会员队伍建设。坚持和完善“党建带工建、工建服务党建”、考核激励评比等长效机制,持之以恒地抓好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,不断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;深入贯彻《企业工会工作条例》,继续深入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“双爱双评”等活动,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凝聚力;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创新,依法选好配强基层工会主席。(五)加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。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、联系职工之风、调查研究之风、艰苦奋斗之风,切实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。(六)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,把加强和改进工会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,认真落实工会自身建设工作责任制,明确工作目标,采取有效措施,落实各项任务,及时研究自身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总结新经验,加强对下级工会的工作指导,确保工会自身建设取得实效。(省总孙瑞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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